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和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9-06 09:45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学校,青海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处,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为全面提升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和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5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和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逐级考察推荐。拟申报幼儿园应建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人工草坪足球场或综合运动场,设置1间以上不小于150平方米的室内活动场或教室,并配置多媒体教学设备和常态化开展幼儿足球游戏活动的相关设施、器材,编配有专兼职幼儿足球师资的幼儿园优先推荐。 (二)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创建(2018—2025)和2018年“满天星”训练营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17号)确定的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创建指标,合理统筹发展规划数量。凡符合《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附件3)得分70分以上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均可申报特色学校。凡符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基本要求(试行)》的县(区)均可申报试点县(区)。 (三)“满天星”训练营。“满天星”训练营由省校足办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基本要求(试行)》有关要求,通过实地走访、专家评定,在我省已经创建的6个校园足球试点县(区)范围内,推荐1个具备条件的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候选单位。 (四)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区应由市、州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进行申报,全省限报1个。对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基本要求(试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当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将青少年校园足球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足球运动基础,编制好改革试验方案,方案应包括试验背景、试验思路、试验内容、预期效果、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内容,明确改革试验任务和各试验项目的实施周期和进度安排。 二是着力扩大青少年校园足球覆盖面,鼓励支持各年龄段学生广泛参与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行政区域内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 三是着力完善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建设,畅通优秀足球人才成长通道,积极构建校园足球科研、荣誉、资助、舆论宣传引导体系。 二、创建原则 (一)统筹兼顾,合理匹配。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要统筹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特色校按照高中、初中和小学1∶3∶6的基本比例合理匹配,适当向寄宿制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倾斜,充分考虑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现状,要有利于区域联赛开展和校园足球的普及。 (二)立足长远,因地制宜。申报项目要着眼于中长期发展,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引导、多元化发展,鼓励更多学校、部门充分考虑地区发展的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开展校园足球工作,努力提高校园足球发展质量。 (三)做好存量,发展增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区域内已有存量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改革试验区和“满天星”训练营进行评估,不断加大建设和投入力度,要侧重于校园足球师资、场地、经费、政策扶持和人才培养通道建设等关键环节,不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地区积极进行申报。 (四)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地区要积极推动申报工作,高度重视、突出重点、认真谋划、先行先试,为全面深化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改革试验区申报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谋划相关工作,认真编写改革试验方案。省教育厅委托省校足协指导申报地区编制好改革试验方案。 (五)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相关要求,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报告,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各地要认真审核申报相关材料,全面评估,综合考虑申报地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把握好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今年,省校足办将委托青海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近年来我省申报的校园足球试点、试范项目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活动开展不经常,工作推动无成效、建设标准不达标的学校、单位,上报全国校足办批准后,进行通报摘牌。 三、申报程序 (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 创建工作分自主申报、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综合认定三个阶段。 1.自主申报。凡达到基本条件的幼儿园,于2021年9月15日前自行登录“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系统平台”(www.Prefootball.cn),按照申报系统说明(附件2)完成系统注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未注册或未填写相关信息的,申报无效。 2.省教育厅审核。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完成系统注册的幼儿园名单反馈至各省份。省教育厅对已完成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系统平台注册的本地申报幼儿园的申报表及相应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在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将达到标准要求的幼儿园确定为本年度的创建单位,向教育部进行推荐,做到成熟一批,推出一批。 3.综合认定。教育部在省教育厅审核遴选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结合相关工作进行实地抽查,面向社会公示后,最终认定全国幼儿足球特色幼儿园名单。 (二)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 申报工作分自主申报、省教育厅审核推荐、教育部综合认定三个阶段。 1.自主申报。凡达到基本条件的学校、县(区),登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网站(https://xyzq.moe.gov.cn)”进行申报,经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省教育厅审核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本地申报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要在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将达到标准要求的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确定为本年度的创建单位,向教育部进行推荐,做到成熟一批,推出一批。 3.综合认定。教育部在省教育厅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结合相关工作进行实地抽查,面向社会公示后,最终认定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名单。 (三)改革试验区 1.由地市级人民政府向省校足办正式行文申请,须附有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文件和改革试验方案。 2.经省校足办审定后,报全国校足办,届时,全国校足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申报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由专家组提出遴选建议名单,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面向社会公示后,由教育部办公厅代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行文批复成立改革试验区,正式启动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政策支持 (一)教育部对经综合认定的相关单位分别命名为“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 (二)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和改革试验区享有本地有关部门给予的有关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招生、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全国性的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等相关工作将优先面向特色幼儿园、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和改革试验区开展。 (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连续三年为“满天星”训练营提供专项建设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聘请高水平国内外教练,组织开展教学、训练、比赛和选拔性竞赛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的组织模式,筹建并形成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学校级等四级训练营建设体系。 (四)省校足办将会同青海省学生体育协会、青海省足球协会等单位向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示范项目所在学校、单位给予部分装备、器材和师资培训等支持。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申报汇总表(附件5、附件6、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扫描版(盖章),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申报材料,按“市州+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申报材料”方式命名,报送至省校足办指定邮箱。 (二)改革试验区 地市级人民政府报送材料时,须提交正式申请和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文件各1份、改革试验方案10份(并附光盘或U盘)。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将原件报送省校足办。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 申报工作政策咨询: 010-66097426(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 010-66090906(特色校、试点县区、“满天星”、改革试验区) 400-831-9799(足特园系统申报技术咨询) 省校足办联系人:镡磊 联系电话:18600931165 0971-5206906 电子邮箱:qhxyzq@126.com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西路76号万达中心一号写字楼11916室 附件:1.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申报表 2.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申报系统说明 3.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 4.全国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申报系统说明 5.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申报汇总表 6.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7.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申报汇总表
青海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海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代章) 2021年9月6日 |